升級政府企業措施,強化職場性騷防治
性平三法修正上路將近兩年來,企業雇主雖逐漸意識到防治性騷擾的必要性,然而員工對於公司的防治措施是否有感?在實務操作上有哪些不足需要再強化?2026年初,現代婦女基金會進行了《職場性騷擾防治,員工有感嗎?》調查,共回收232份問卷,並在38婦女節前夕召開記者會公布問卷結果及實務建議。
調查結果顯示,9成6受訪者認同「公司應重視職場性騷擾防治」,但4成6填答者卻認為公司實際的防治態度普通,甚至相當消極。針對「是否知悉公司的防治措施」,逾七成填答者表示公司有設置申訴管道及辦法,然對於公司舉辦的性騷擾防治訓練,僅有四成認為有幫助自己更了解相關知能,其餘六成則認為沒有幫助,更有近三成受訪者表示未上過相關課程。
現代婦女基金會督導黃傳馨長年擔任企業教育訓練講師及調查委員,看到許多公司舉辦訓練的方式相當便宜行事,例如僅安排20分鐘宣導、一次課程涵蓋眾多主題,或僅針對新人授課而未讓其他員工定期受訓等,顯示事業單位投入的資源恐顯不足。
調查指出,填答者中有32.8%曾遇職場性騷擾,其中86.8%為女性。遭受職場性騷擾的受訪者中,有四分之一的人認為公司的因應態度消極,而實際向公司反映或申訴者僅佔四成,且其中逾半數(54.8%)認為公司未妥善處理,包含調查程序有瑕疵、主管職態度消極甚至包庇行為人、處理人員專業度不夠,甚至忽略受害人需求等。黃傳馨發現,企業雖做到基本防治措施,然當實際發生性騷擾時,處理能力卻相當不足,消極作為恐對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對此,43.4%曾遭性騷擾的受訪者,希望能提升公司主管及處理人員專業度,26.3%則希望能有公司以外的專責人員協助面對整個程序。
基金會指出,上述調查結果與基金會長年觀察不謀而合,員工認為公司應積極防治性騷擾,然公司多數僅做到基本規範,防治措施不到位也使得職場性騷擾受害者大多不願意向公司提出申訴。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提出「升級因應能力與防治行動」與「升級督輔導與主動調查」兩大訴求,呼籲企業及政府均應升級防治措施,以強化職場性騷防治效果。
企業防治措施建議 ─ 升級因應能力與防治行動
教育訓練品質升級:建議雇主辦理相關訓練時數至少一小時以上,課程內容設計應貼近其職業特性。基金會每年講授上百場防治講座,觀察到願意投資時間與經費辦理教育訓練的事業單位,能使員工感受到單位的重視程度,進而彼此督促,提升職場友善文化。
防治行動升級:鼓勵各事業單位重視並建立性別平等的職場文化,由最高負責人宣示公司政策,並透過制定預算、定期公布該公司的性平案件相關統計(如於38婦女節前後),如受理件數、成立與否等資訊,使員工感受到公司的積極作為。
主管與處理人員專業度升級:確保公司的主管與處理人員每年定期接受訓練,學習正確因應事件的程序、輔導行為人,並對被害者保有同理心。良好的訓練能協助主管與處理人員理解性騷擾對公司可能造成的危害,並有助提升因應能力。
外部專業資源升級:尋求外部專業資源協助,使雇主更能正確因應相關事件,避免處理不當造成的商譽或勞動力損失。現代婦女基金會持續提供三大專業協助,包含顧問諮詢、客製化教育訓練(含實體課程與線上課程)及事件調查協助,歡迎各事業單位洽詢。
主管機關制度建議 ─ 升級監督輔導與主動調查
輔導積極度升級:現行公司若接獲員工申訴,須至勞動部「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建議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公司通報案件時,應主動協助檢視程序品質、積極輔導公司按正確且合理程序進行。
調查主動度升級:當接獲雇主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最高負責人性騷擾等申訴案件時,主管機關應主動調查事業單位是否違反性工法第32條之1的雇主防治責任。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指出,針對重大新聞案件,特別是涉及性侵害及性影像的案件,即便未有申訴人,主管機關仍應主動展開調查及進行開罰。以去年台北市阡日咖啡廳雇主偷拍案為例,負責人徐維隆長年於店內廁所安裝針孔、於員工旅遊偷拍員工洗澡,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等。然此類雇主犯案十多年的重大案件,經查主管機關並未對本案主動進行調查,且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上也未見此案公告。另近日媒體報導桃園婦產科羅姓醫師,涉嫌於問診過程中偷拍及散布大量女童與少女病患私密影像一案,對於造成病患的傷害,醫院端理應負擔行為人雇主責任,然現行法規未能突顯行為人雇主責任,呼籲政府應主動加以調查。對此,基金會已正式行文主管機關,盼針對此類明顯違法之案例主動進行調查及裁罰。
被害者協助升級:縣市勞動局處均有設置職場性騷擾被害者諮詢電話,然民眾反映「通話有限時,電話會被切斷、回答太制式官方、不清楚有相關資源」等,顯見政府提供的諮詢服務仍須加強,建議主管機關設置「以個案為中心」的諮詢協助,除加長通話時間,並應於電話開頭說明諮詢專員聯絡方式,提升諮詢效益。
相關數據公告升級:勞動部除每年定期公告性工法申訴統計,包含公司通報案件數、主管機關受理雇主違反性工法案件數外,並未針對其他重要項目如權勢性騷擾的相關數據進行公告,王如玄表示應勞動部應受理最高負責人性騷擾申訴案的案件數及相關資訊統計,讓各界得以了解重大案件的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