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性暴力零容忍,預警懲戒不能等
今年多起醫界性侵與性騷擾事件陸續曝光,包括日前涉嫌下藥性侵三名女性、潛逃出境後遭押返的前台大婦產科醫師鄭文芳案件,再度引發社會對狼醫監控與懲戒機制的高度關注。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及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特於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11 月 25 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點出醫界性暴力防治制度上的多重困境與漏洞,並提出四大訴求,呼籲政府與醫界攜手完善預警與懲戒體系。
機制不透明、監督不足 防治責任難落實
衛生福利部資料顯示,109 至 113 年醫病關係中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調查成立案件共有 67 件;現代婦女基金會同期亦受理 63 人次醫病性騷擾諮詢,以及協助 11 位涉及狼醫性侵害的被害人,顯示相關案件並不少見。另一方面,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公布的調查指出,高達 58% 的女性醫師曾遭遇性騷擾,但申訴率僅有 4.6%。其中六成以上為來自上級或指導者的權勢性騷擾,加害者常為醫院高層或醫學會要角,使得受害者因擔心職涯影響、對申訴機制缺乏信心等因素而不敢舉報。醫界普遍存在官官相護、息事寧人及保守文化,反映醫療職場在性暴力防治制度設計上存在嚴重缺陷,也讓許多受害者被迫選擇沉默。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性平委員會主任委員于政民呼籲,醫療院所性平會應定期公布性騷擾申訴案件的類型、數量及處理結果等統計資料,以提升透明度,減少工作者疑慮,並有助促進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他強調,制度必須讓人清楚看見加害者確實受到懲處,性平申訴機制才能重建信任。于政民也指出,主管機關應完善懲戒啟動機制,由縣市衛生局定期彙整與回報醫師懲戒結果並上傳至公開查詢平台,避免資訊斷裂與不一致;同時建議將性平申訴處理情形、性平會運作成效及雇主防治措施等納入醫院評鑑,監督醫療院所落實相關制度,並全面檢視醫療人力與勞動條件,以杜絕權勢性騷。
完善資訊揭露 保障民眾與基層知情權
儘管在社會輿論下,衛福部八月在醫事人員查詢平台增設「性別事件資訊專區」,公布112年性平三法修正後,經司法判決或懲戒確定的性平案件(10位狼醫)。揭露範圍過度限縮,形成嚴重「黑數」。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現行系統存在三大漏洞,首先是前述期間內的判決定讞案件未被全部公開;其次是僅行政認定、懲處或112年前遭判決確定者不在公告範圍內;第三,目前合法執業的醫師,只要不同意公開就無法查詢相關資訊。除此以外,懲戒資料也存在散見各地、匿名或無法追溯的情況,這些層層堆疊的查詢門檻,讓人無法得知還有多少「黑數」,仍安逸躲在政府與醫界共築的保護傘,隱身執業。只要有一件沒有被揭露,就代表還有民眾與基層醫事人員會在不知情中承擔風險。
林雅惠強調,護短的體制是惡行的溫床。無論是針對婦女、未成年或下屬,都是利用對彼此的信任、醫病資訊或權勢落差所犯下的罪刑。而性暴力案件往往因權勢不對等與創傷影響,未必會提出申訴、未必會進入司法程序,但未提告並不代表行為人可免責;只要調查認定屬實,就應啟動自律與懲戒程序,並公開揭露。
針對平台建置,應參考國內律師查詢平台與英美等制度,針對詳細背景、執業與否、有無違反專業倫理紀錄、可供辨識身分資訊都有完整揭露,並設立統一的懲戒查詢專區。處分也會納入行為人的悔意、心理健康與行為改變等層面,並設有連續、加重懲戒的機制。
因此,為強化民眾的知情與選擇權,醫改會提出四項建議,包括資訊揭露平台也應比照國內外作法,只要有醫師證書就應該被公開,增加可供辨識身分的資訊,並全面揭露違反醫療論理紀錄。其次,懲戒記錄應設統一公告專區。第三涉及到對於權勢強迫、累犯或侵害未成年等重大情節的性暴力案件,政府更需建立跨院所、跨縣市與跨醫療體系的資訊整合與預警機制,避免加害者透過轉院、轉任或更名規避監督,強化地方與雇主責任。第四,政府要盡速提出具體改革方案與時程。及時程透明是提升信賴的開始,完整揭露不僅是對病人最基礎的最基本的尊重,其實也是對醫療專業最深的守護。
懲戒啟動過慢、處分過輕 現行制度形同保護傘
此外,現行狼醫懲戒程序多僅在司法判決確定後才啟動,使得從案件發生到懲戒往往跨越三年以上,不僅成為加害者的保護傘,也讓被害者及不知情的民眾長期暴露於風險中。近期案例亦顯示,性騷擾累犯醫師僅遭停業三個月,性侵判刑確定的醫師僅被廢止執業執照而未廢止醫師證書,停業一年後仍可繼續執業,引發社會譁然。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呼籲,懲戒程序應「及時且持續」進行,否則如同臺大婦產科黃信穎醫師案例,其於110年擔任住院醫師期間對被害人權勢性騷擾,被害人當年即向臺大醫申訴並成立,而黃信穎仍取得了婦產科專科醫師資格,並於114年判刑後才經懲戒廢止其執業執照。
王如玄建議懲戒程序應納入外部性平專業者參與監督,建立明確時限與追蹤機制,以提升懲戒之公正性與有效性。她也指出,主管機關應依性暴力犯行之嚴重程度制定明確懲戒指引,包括犯行該當之警告、罰鍰、停業、廢止執業執照或醫師證書的處分標準,使各縣市能依一致原則執行。另外也建議修正《醫師法》28條第4項,增訂「犯性侵害或重大性騷擾罪判決確定者,應廢止執業執照及醫師證書」之規定,以終結現行僅停業或廢照一年即可復業的陋習。王如玄指出,現行醫界性平制度的處理困境除《醫師法》條文過少、無醫療行為規範外,醫師公會章程及醫師倫理準則均無性平相關規範,對比我國律師倫理相關案件須受風紀委員會審查,醫師執行醫療行為過程中的不當行為卻無明確的規範及懲戒標準,亦無警示制度,呼籲應仿造其他專業或國外相關機制,也讓醫師的養成教育有所依循。
最後,為防止狼醫轉換職場後繼續犯案,縣市政府之教育、勞動、社會及衛生主管機關亦應依性平三法,建立醫療院最後,為防止狼醫轉換職場後繼續犯案,縣市政府之教育、勞動、社會及衛生主管機關亦應依性平三法,建立醫療院所與主管機關間的預警流程與追蹤機制,當行為人轉任其他醫療院所時應主動通報,並督促行為人任職的醫療院所落實職場雇主與場所主人的防治責任。
11 月 25 日為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聯合國呼籲各國積極預防性別暴力,並要求政府與企業合作採取更完善的法律與政策。面對醫界長期存在的性別不平等與權勢性暴力問題,嚴重影響專業人員的就業與民眾的就醫安全,現代婦女基金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及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提出「性平防治成效 納入醫院評鑑」、「完整揭露資訊 保障民眾知情」、「訂定懲戒指引 處分及時持續」及「主動通報監督 落實防治責任」四大訴求,呼籲政府與醫界必須正視狼醫懲戒與預警機制,打造「性暴力零容忍」的醫療文化,以保障從業人員與民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