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
主計總處近期發布的2019年性別圖像顯示,台灣性別平等程度高居亞洲之冠,為全球第8,不亞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展程度較高國家,如:芬蘭、冰島及德國。世界銀行於2月底公布的「2019年女性、經商與法律」報告也指出,男女平等的職場法規保障,台灣名列第39名,為東亞得分最高。可見無論政府或民間團體,各界在性別平權上,始終努力不懈,使台灣成為亞洲性平的領頭羊。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民眾對於性別平等有什麼看法?在工作和日常中,又會遇到什麼狀況?現代婦女基金會為了瞭解20歲以上民眾對於性別平等相關議題之看法,特於38婦女節公布「2019台灣性別平等調查」結果。調查對象為年滿20歲以上之民眾,以電話訪問(CATI)方式進行隨機抽樣調查,由全國公信力民意調查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1月25日至1月27日間執行,共計完成有效樣本1,072份,以95%信賴度估計,抽樣誤差約為±3.0個百分點。
調查結果顯示87.1%的受訪民眾認為「兩性有相同的權利」,近8成5受訪民眾認同「男女是平等的」, 9成2以上不認為「女性只適合家務工作」;另近7成7不認同「男性比女性薪水應該更高」,75.1%不同意「男性比女性更有權力」,近7成不同意「男性比女性更適合當領導者」。
從以上數據來看,雖然民眾具備一定程度的性別平等概念,但另一方面,也仍有2成左右的受訪者,認為男性比女性更適合當領導者(21.4%)、薪水應該更高(18.3%)、更具有權力(19.3%),亦有13%左右的受訪者不同意「女性和男性是平等的」。
再對照民眾的實際感受,數據顯示近6成民眾認為台灣男性地位還是比女性高 (58.1%)、5成1以上民眾認為女性在社會上未受到公平對待。此外,約2成2受訪民眾表示曾遭遇過性別不平等的經驗,意即5位當中就有1位遇過性別不平等的事件;而女性曾遭遇性別不平等的經驗(27.8%),更明顯高於男性(15.2%)的兩倍。
(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王如玄律師)
有工作經驗的受訪民眾中,13.8%表示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上的不平等對待;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上的不平等對待的受訪者中,女性(97位,佔68.3%)表示因為性別而受到比較不公平對待的比例,明顯高於男性(45位,佔31.7%)。因性別受到工作不公平對待的類型,則以「薪水待遇」(43.8%)比例最高,其次為「升遷」(27.0%)與「工作內容」(20.3%)。
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不公平對待的受訪民眾,有52.9%表示工作環境的性別平等做得不好,相關措施仍有改善空間。
民眾最常聽到的性別刻板印象,女性前三名為「女性比較適合做家事」❨28.4%❩,其次是「女性比較適合照顧小孩」❨16.4%❩與「女性比較不適合粗重工作」❨10.2%❩;男性前三名則是「男性應該負擔家庭生計」(22.3%),其次為「男性比較會有大男人主義」(14.8%)與「男性比較擅長粗重工作」(10.1%)。
根據主計處2016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調查發現15歲以上有偶(含同居)女性平均每日無酬照顧時間3.81小時,其中做家事2.19小時,照顧子女1.11小時;而其丈夫每日無酬照顧時間為1.13小時,其中做家事0.62小時,照顧子女0.33小時,女性需花在家庭的時間是男性的3倍以上。雖然15歲至64歲已婚女性平均每日無酬照顧時間已由2013年4.22小時,降至2016年之3.81小時,仍可以發現男性花費時間明顯低於女性。從2013年至2016年間都有近49~50%的女性非勞動力,因料理家務而無法參與勞動。可見我國的性別角色分工,還是受到傳統觀念影響。2018年世界經濟論壇也指出,若要盼到整體性別平等的社會,女性可能要等待108年。若要職場和薪資方面達成完全平等,則估計至少還需要等202年。
雖然63.6%民眾認為政府推動的政策和措施對於男性與女性「一樣好」,但對於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政策滿意比例只有40.4%,不滿意度約為3成2(31.6%),也有高達2成8的受訪者,可能因不了解政府的性別平等相關政策,而無法給予評價,這也顯示在性別平等政策上的宣導,仍有努力空間。
綜觀以上數據,看似性別平等的理想社會,實際生活中無論在工作待遇與家務分擔方面,皆顯示有相當的落差。因此,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政府應加速推動性別平等的觀念宣導與政策落實,希望不論女性、男性都能不受性別的框架,自由發展,才不負台灣性別平等程度居亞洲之冠、全球第8的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