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177期】性別平等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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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177期】性別平等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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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期 電子報 / 2019 年3月

現代婦女基金會長期協助遭受性別暴力的被害人,除直接服務與社會倡議外,更致力於法律制度的研修。在服務中我們發現,性別平等與性別暴力有緊密的關聯性,因此在今年年初,特別進行了台灣民眾的問卷調查,本期電子報邀請您一起來關心台灣性別平等現況。


本期目錄

【現代啟示錄】性別平等了沒?2019性別平等調查

日前行政院公布了2019性別圖像,根據聯合國三大面向五個指標來看,台灣的性別平等進展有相當亮眼的成績,過去曾經是世界第2,今年是亞洲第1、世界第8。台灣雖然未加入聯合國,但仍簽署CEDAW國際公約,且針對性別不平等的法規與政策進行檢視與修正,也使得台灣在各項指標都有不錯的表現。

然而上述指標並沒有針對私領域作深入的研究,也較少進行本土性的調查。現代婦女基金會長期投入性別暴力和婦女人身安全的實務與政策倡議工作,長期以來對於相關的倡議和宣導教育更從來不曾缺席,也深切了解性別不平等是家庭暴力很重要的因子。有鑑於此,本會特於今年初進行「2019台灣性別平等調查」,以了解人民的實質經驗與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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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普遍具備性別平等概念,但與實際感受卻有落差

調查結果顯示87.1%的受訪民眾認為「兩性有相同的權利」,近8成5受訪民眾認同「男女是平等的」, 9成2以上不認為「女性只適合家務工作」;另近7成7不認同「男性比女性薪水應該更高」,75.1%不同意「男性比女性更有權力」,近7成不同意「男性比女性更適合當領導者」。

從以上數據來看,雖然民眾具備一定程度的性別平等概念,但另一方面,也仍有2成左右的受訪者,認為男性比女性更適合當領導者(21.4%)、薪水應該更高(18.3%)、更具有權力(19.3%),亦有13%左右的受訪者不同意「女性和男性是平等的」。

再對照民眾的實際感受,數據顯示近6成民眾認為台灣男性地位還是比女性高 (58.1%)、5成1以上民眾認為女性在社會上未受到公平對待。此外,約2成2受訪民眾表示曾遭遇過性別不平等的經驗,意即5位當中就有1位遇過性別不平等的事件;而女性曾遭遇性別不平等的經驗(27.8%),更明顯高於男性(15.2%)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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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女性遭不平等對待比例較男性高

有工作經驗的受訪民眾中,13.8%表示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上的不平等對待;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上的不平等對待的受訪者中,女性(97位,佔68.3%)表示因為性別而受到比較不公平對待的比例,明顯高於男性(45位,佔31.7%)。因性別受到工作不公平對待的類型,則以「薪水待遇」(43.8%)比例最高,其次為「升遷」(27.0%)與「工作內容」(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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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不公平對待的受訪民眾,有52.9%表示工作環境的性別平等做得不好,相關措施仍有改善空間。

性別平等政策滿意度只有四成,政策推動仍有進步空間

雖然63.6%民眾認為政府推動的政策和措施對於男性與女性「一樣好」,但對於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政策滿意比例只有40.4%,不滿意度約為3成2(31.6%),也有高達2成8的受訪者,可能因不了解政府的性別平等相關政策,而無法給予評價,這也顯示在性別平等政策上的宣導,仍有努力空間。

綜觀以上數據,看似性別平等的理想社會,實際生活中無論在工作待遇與家務分擔方面,皆顯示有相當的落差。因此,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政府應加速推動性別平等的觀念宣導與政策落實,希望不論女性、男性都能不受性別的框架,自由發展,才不負台灣性別平等程度居亞洲之冠、全球第8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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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啟示錄】性別意識在應然面、實然面及性別政策推動呈現明顯落差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王麗容教授表示,現代婦女基金會的性別平等調查和行政院主計處所作的性別平等調查有很大的不同,可分為三部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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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別意識的應然面和實然面的落差

台灣的性別意識在國家的努力下確實提昇,透過聯合國GII指標的檢視,即使現在是第八名,也能看到這幾十年來的培養和教育,從學校正式的基礎教育與非正式的社會公民教育,確實已建立相當不錯的性別意識。民眾的性別意識雖然已經被啟發了,但實際上對性別平等還沒有強烈的感受。

在此份調查中,還有13%的受訪者強烈表示不同意台灣是「兩性平等」的社會,這表示還有很大努力的進步空間。我們強調私領域應該要性別平等,不認為只有女性適合作家務,但是在很多調查上,男性和女性的家庭分工仍有很大的落差,因此性別意識提昇,但在生活上沒有落實,很可能是女性沒有進入婚育意願的主因之一。

二、所有的性別暴力幾乎都與性別權力關係有關:

聯合國檢視經濟力五個指標之一為婦女勞動參與率,台灣婦女勞動參與率為51%,雖然和先進國家比還有一段落差,但還算不錯,實際問題出在職場上性別平等是否被落實?在此調查中發現女性遭受職場不平等對待的比例,遠遠高於男性,這是很嚴重的經濟力剝奪,研究顯示經濟力愈不平等的家庭,發生婚暴的比例愈高,因此如何提昇女性的經濟力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只是勞動參與率的表象,而是建立友善的職場環境、追求職場內真正的性別平等。

三、政策的落差在哪?

1998年行政院設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屬任務性編組。在推動國家性別與婦女政策上,台灣應該要有永久性的設置的專責機制,而非目前以任務型編組且分散在各部會;必須以專責固定性組織整體規劃運作,在人力、預算和資源配置上亦能有常態編制,且接受國會的檢視與監督,才能逐漸減少政策執行的落差,讓人民實質有性別平等的感受。

【現代啟示錄】工作上女性遭不平等對待比例較男性高

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如玄表示,現代婦女基金會長期協助受暴婦女,常發現許多受暴婦女常不敢離開,國外研究受暴婦女平均7進7出庇護中心才敢脫離暴力環境,主要原因就是經濟力,當婦女沒有經濟自主能力時,無法有尊嚴的生活,當無力撫養子女時,也會擔心子女而不敢離開。因此經濟力對女性來講,在婦女運動上是很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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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調查顯示13.8%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上的不平等對待的受訪民眾當中,高達近七成都是女性(68.3%),明顯高於男性(31.7%),顯示台灣在性別工作的平等上,仍有很長的路要走。而薪水待遇 (43.8%?則是工作上遭性別不平等對待類型中比例最高的,這點更是值得關注。

王如玄表示談到薪水待遇部分,就必須重視「同酬日」的概念。同酬日顯現了男女在工資上的差距,是指女性必須花多少時間,才能賺到與男性前一年相同的薪資。同酬日在職場性別平等具有很大的意義,告訴我們現在男女之間的工作平等,是否已達到理想中的狀況。我國政府從2012年起每年在婦女節前都會公布兩性的薪資差距及同酬日,去年兩性同酬日為2/21,表示我國女性要多工作52天薪資才會與男性相同。2019政府公布的同酬日是2/23,顯示女性要多工作54天才能獲得與男性相同的薪水,勞動主管機關應該為婦女的薪資差距提出更多實質改善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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